荆门市有序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鄂文旅发〔2024〕3号)精神,荆门市有序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5月11日,荆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暨荆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以及市委常委会等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5月29日,荆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举办了荆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培训中明确了荆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任务,对荆门市各县市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队进行授旗,并全面启动荆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室内培训后,荆门市调查队分四组在漳河片区进行实地作业。本次实训加强了对四普软件移动端的操作训练,还使用了RTK、无人机、测距仪等专业设备,共调查文物点90处,其中复查83处,新发现7处,全面完成了漳河新区的文物普查工作。



  下一步,荆门市将进一步压实普查工作责任,提高普查团队的业务能力,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与精准度,扎实做好荆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通讯员 李云开)

来源: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